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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单常见栏目填制规范及违规案例分析

2013-09-10分类号:F740.4

【作者】钱华生  
【部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我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检,后报关",对列入《法检目录》范围内的出入境货物,一律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手续。报检是有关当事人依法律法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以获准出入境或取得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及证明的法定程序和手续。有关当事人是通过提交报检单启动报检行为的。报检单填制是办理报检手续最基础的工作,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有关当事人应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关键词】报检  检疫机构  有关当事人  案例分析  通关单  海关手续  外贸合同  货物报检单  换证凭条  法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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