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框架下的粤澳经贸合作关系演变——基于VEC模型的实证分析
2013-11-16分类号:F727;F224
【部门】广东财经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摘要】CEPA实施以来,相比粤港经贸关系研究,粤澳经贸关系研究较为薄弱。然而粤澳的互补性使得二者的经贸合作关系仍有许多发展空间。对粤澳贸易与投资之间的实证研究表明:粤澳两地的贸易与投资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且贸易与投资之间具有相互的正向促进作用,但贸易所起的主导作用更为明显;粤澳贸易与投资的先期增加都可促进两地贸易显著增加,但两地贸易活动增加对投资活动变动无显著效应,先期投资增加会显著影响两地投资额增加;短期内粤澳投资增加会促进贸易增加,而贸易增加对投资具有一定替代作用。
【关键词】CEPA 粤澳经贸关系 粤澳贸易 粤澳投资
【基金】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JL034); 广东商学院2012年国家青年培育项目; 广东商学院国民经济研究中心项目(2013XM17)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商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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