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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工作记事(2013年1月)

2013-02-25分类号:F726;F812.43

【作者】
【部门】
【摘要】4日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同意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问题的函》(粤价函[2012]12号),规定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可向委托其命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试题,并进行阅卷的单位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费(不含试卷印制、组织考试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报考人数不足120人的,按120人收费。有关收费规定试行至2013年
【关键词】广东省物价局  收费管理  人力资源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行业价格  司法鉴定  全国大学英语  刷卡手续费  江苏省财政厅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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