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动机实证研究
2013-01-15分类号:F832.4;F832.51;F224
【部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
【摘要】引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的规定:商业银行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贷款,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计算资产负债表日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该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贷款减值损失。商业银行采用组合方式对贷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模式和数据支持程度来选择合理的方法确认和计量
【关键词】贷款损失准备 上市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模式 减值测试 资产负债表日 现值 现金流量 盈余操纵 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项目批准号:12YJC840065)
【所属期刊栏目】浙江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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