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 切实保障信用信息安全
2013-05-20分类号:F832.2
【部门】鹏元征信有限公司
【摘要】《征信业管理条例》规范了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有助于保护信息主体权益。征信机构应在该条例的框架下依法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及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为推动征信业健康发展,本文提出相关建议,包括征信业监管机构应尽快制定征信业标准,实现地方征信系统互联互通;政府应积极推动征信产品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建设"诚实守信"信用文化;征信机构应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高征信服务水平。
【关键词】征信机构 信用信息 信息安全 信用体系建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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