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定价机制的信息产生能力、定价效率与市场表现——拍卖与累计投标的实验比较
2013-09-15分类号:F830.91;F224
【部门】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
【摘要】本文运用建模和实验方法,对统一价格拍卖、歧视性拍卖和累计投标的信息产生能力、定价效率和市场表现进行比较研究。研究表明,累计投标更能激励投资者搜集信息,拍卖机制更能揭示投资者的信息。累计投标的抑价率最高,发行价均值最接近股票价值。拍卖机制高估股票真实价值,但能将股票配置给估价较高的投资者。累计投标下投资者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二级市场运行更平稳。拍卖机制下存在赢者诅咒和更大的市场泡沫。总体上看,累计投标在信息产生能力、定价准确性和市场平稳性方面优于拍卖机制。
【关键词】IPO 拍卖 累计投标 信息产生能力 定价效率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集团企业跨国治理与评价研究”(71132001); 国家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完善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研究”(10zd&035)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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