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在支持“三农”中的责任探析
2013-07-20分类号:F812.8;F283
【部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2003年我国提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之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得到普遍发展。但是,我国按照直接受益范围划分各级财政事权的倾向仍比较普遍,绝大多数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因此被认定为地方事权,成为中央财政"三农"支出中要求地方层层配套的理论依据,省级财政如法炮制,造成中央和省级政府在"三农"支出中的缺位。实际上,国际经验表明,"三农"支出更多地属于中央事权,中央财政加之省级财政应承担绝大部分农村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责任。
【关键词】中央财政 基本公共产品 地方事权 公益事业 地方财政 农业基础设施 基层财政 支农项目 支农投入 公共财政支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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