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地产公司土地投资的土地增值税问题探讨
2013-02-01分类号:F812.42;F301.3;F293.3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要】一、情况介绍甲公司(为非房地产开发公司,亦称投资方)于2006年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一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支付价款和相关税费共计1 000万元。两年期间甲公司并未按照预期的计划有效使用该土地,为了实现其商业目的于2008年将闲置两年多的该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土地投资 房地产开发公司 财税字 企业所得税 税收政策 工业用地 支付价款 取得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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