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过程中我国税收体系的基本演进及当前增值税改革的现实意义
2013-02-15分类号:F812.42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摘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统一、公平、法治、开放的税收制度。具体来说,要实现三个方面的基本转变,即由主要向单一的国有、集体经济征税为主向各种经济形式主体征税的转变;由主要对物质生产产品征税向非物质生产产品创造价值征税的转变;由主要对经济领域征税向对全社会征税的转变。在"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引下,现行增值税改革将实现税制改革重点领域的突破,并将带动分税制体制的改革、推动税法体系的完善、促进税制结构的优化和理顺税收调节分配关系。
【关键词】市场经济 税制改革 重点突破 增值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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