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低碳化”改革的政策措施
2013-09-26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一、进一步改革资源税制。1.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和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七个应税产品。现行资源税制仅主要将部分不可再生资源纳入到了征税范畴,而对水、土地、草原、森林等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税收调节,造成了对这些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浪费。同时,这些可再生资源对应对气
【关键词】资源税制 征税范围 低碳化 税收调节 应税产品 可再生资源 从价计征 主体税种 非金属矿 生态价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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