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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主体税种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关键

2013-07-26分类号:F812.42

【作者】余丽生  
【部门】
【摘要】第一,从地方税中培养变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地方小税种由于税源分散、征收成本高、管理难度大,一般不容易引起注意,税源流失相对较多。分税制将地方小税种归地方所有,为地方财源建设明确了方向,地方在财源上收、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应该着眼于小税种的管理,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小税种的征收管理潜力是比较大的。如车购税,随着我国汽车从高档消费品变为出行的代步工具,进入普通家庭,车购税收入增长迅速,对地方财政的贡献越来越大。又如土地使用税,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大量的农
【关键词】主体税种  地方税体系  土地使用税  车购税  房产税  地方财政  代步工具  费改税  税制改革  征收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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