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资源税费改革的建议
2013-11-26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1.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将水资源、所有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等纳入课征范围。考虑到目前全面开征资源税有一定的难度,可采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办法,直至实现全面覆盖。可首先将地热、矿泉水等水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等纳入征收范围。二是提高征税标准。目
【关键词】资源税费 征收范围 资源税改革 征税范围 征税标准 课征 森林资源 草场资源 矿产资源 税权划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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