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滞纳金问题
2013-10-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一部专门对行政强制进行规定的法律,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加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滞纳金的规定有了明显的法律冲突。因此,只有全面了解税收滞纳金与《行政强制法》的法律冲突,正确把握税收滞纳金的本质,才能更好地完善两者的衔接。
【关键词】税收滞纳金 行政强制法 税务机关 征管法 行政强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履行纳税义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 行政决定 国税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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