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计税法下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质疑
2013-01-05分类号:F812.42
【部门】邢台学院会计学系
【摘要】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这三种应税消费品在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虽然在2009年的修订中,将从量税计入了组成计税价格,很大程度上解除了消费税作为价内税而税基中又未包含从量税的矛盾,完善了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但由于该价格确定的主
【关键词】计税价格 应税消费品 价内税 计算纳税 自产自用 从量计征 定额税率 重复征税 比例税率 产品销售价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