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改革
2013-11-20分类号:F810.6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为了在市场环境的变化中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我国财政部于2012年12月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并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对固定资产核算部分增加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这使原有的固定资产核算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基于此,文章从固定资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部分进行相关论述,并提出对固定资产核算的建议,希望有助于事业单位的资产核算工作。
【关键词】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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