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商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与租船合同中的滞期费衔接问题
2013-09-10分类号:F740.4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在国际贸易中,大宗货物贸易大多使用程租船运输。由于装卸时间直接关系到船方的经营效益,若装卸货物由租船人负责,船方将会对装卸期作出明确规定。若租船人未能在约定的装卸期间内完成装卸任务,从而延长船舶在港时间或延长了航次时间,船方将收取滞期费。因此,租船人在订立租船合同时,须根据货物的种类、船舶舱口数、港口装卸能力和港口习惯装卸时间等因素,规定装卸时间和装卸货率。但在实际
【关键词】滞期费 租船合同 买卖合同 港口习惯 装卸时间 租船运输 装货港 港口装卸 卸货费用 附加条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