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启动失业人员物价补贴联动机制
2013-10-06分类号:F726;D632.1
【部门】
【摘要】鲁人社发〔2012〕4号文件规定,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二季度,聊城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累计涨幅为5.2%,超过5%,达到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测算,
【关键词】物价补贴 基本生活费用 失业人员 低收入居民 价格指数 人社 联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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