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性别视角反思
2013-03-25分类号:F321.1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经济学院
【摘要】中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在制度设计上缺乏性别视角,在以户为单位的承包方式下,妇女土地权利取得的依附性和不稳定性较强,婚嫁妇女的土地权益更易遭受侵害。此外,重效率的政策倾向使妇女土地权益易被剥夺,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妇女权益也面临流失。因此,建议改革完善现行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土地立法程序,在土地确权登记时明确赋予妇女共有产权;同时,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土地调整,积极推行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流转方式,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关键词】土地家庭承包制 性别视角 家庭承包 妇女权益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地整理中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以江苏省;上海市为例”(12YJA790192);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婚迁变化中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受侵害问题研究”(2012SJB790032); “十二五”期间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理论经济学)
【所属期刊栏目】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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