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能源定价机制以保障可持续发展——以煤电联动政策为例
2013-04-25分类号:F426.21;F426.6;F224
【部门】厦门大学 闽江学院新华都商学院
【摘要】中国的煤炭定价以市场为主,而电力定价以行政为主,定价机制的差异造成火电电力行业亏损和"软缺电"问题。2004年起,中国开始实施煤电联动政策,以缓解煤价上涨对火电行业的成本压力,但之后却被屡次中断。本文主要研究了如果按照政府的规定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所带来的电价水平波动,以及电价变动后的宏观影响。研究表明,长期而言,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是煤电两个部门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关键词】能源定价机制 煤电联动机制 宏观影响
【基金】新华都商学院能源经济与低碳发展研究院低碳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No.12&ZD059); 教育部重大项目(No.10GBJ013);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教研函[2011]5号)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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