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产权市场的制度变迁研究
2013-12-01分类号:F326.2
【部门】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
【摘要】森林资源产权市场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创新,是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其配套工程而兴起的,目前基本上形成了国家级—地区级—省级—市(县)级—乡级五级森林资源产权市场体系。从其制度变迁的类型来看,主要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这一制度变迁涉及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主体等不同的利益主体,引发这一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森林资源的作用,大力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经济福利、生态福利和社会福利的增加。
【关键词】森林资源产权市场 制度变迁 相关利益主体 动因
【基金】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3SJD630032);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2YJA630182)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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