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概念新论
2013-06-20分类号:F326.2
【部门】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
【摘要】尽管在实践中"林权"一词已被广泛使用,但对其内涵,无论是在政策法规中,还是在理论研究中,抑或在实践中,都缺乏清晰、科学的界定。本文在评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从林权客体、主体、表现形式、性质等几个方面提出重构林权概念的建议,并认为我国林权的权利体系结构可由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债权两大类权利构成。
【关键词】林权 概念 重构
【基金】2009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农民权益保护研究”(09JZD0022); 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广东省林权制度创新研究”(10ZGM63003)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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