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主体功能区的大都市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以北京市为例
2013-12-15分类号:F293.2
【部门】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国土资源部耕地质量与监测重点实验室
【摘要】通过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聚类分析方法,研究基于北京市主体功能空间分区的建设用地集约评价方法,分析主体功能区建设用地集约水平的空间变化差异,并提出基于空间功能相匹配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调控对策。研究结果显示:2011年北京市主体功能区中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分别处于高度集约区、中度集约区和低度集约区之间,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处于低度集约区;相关指标评价中,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有提升潜力,但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人口负荷超载。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与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存在一致性。
【关键词】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主体功能区 北京市 评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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