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转换问题探析——针对国有企业集团所属事业单位
2013-10-15分类号:F276.1;F275
【部门】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摘要】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在不改变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和报表体系的前提下,将事业单位会计报表转换为企业会计报表,以纳入集团财务报表合并的范围。这种转换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属于货币资金还是债权,"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是否属于货币资金",固定基金"是否等同于"实收资本"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
【关键词】事业单位 合并转换 科目转换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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