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分析——基于河北、吉林、陕西、浙江四省份调查
2013-09-26分类号:F321.42
【部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摘要】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革,合作社作为有效的组织模式,已经成为农业标准化实施的重要主体之一,分析影响合作社标准化行为的主要因素对于进一步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完善机制以及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吉林、河北、陕西、浙江四省份合作社的问卷调查,运用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回归法对301个有效样本进行分析,研究了影响农业合作社的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显著因素。结论表明,合作社自身基地建设情况、品牌情况及负责人学历,优质优价和销售渠道以及优惠政策对合作社实施农业标准化有显著影响,其中合作社自身基地建设情况的影响最大。
【关键词】合作社 农业标准化 影响因素 Logistic回归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农业标准化战略与增强农业竞争力研究”(编号:10AJY009)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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