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初始费用核算的一点改进
2013-01-05分类号:F275
【部门】延安大学财经学院
【摘要】一、现行处理原则中存在的问题现行会计准则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不存在大的问题,但关于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还值得探讨。因为"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是一个债权账户,它核算的是向客户收取的债权,全部债权收回后该账户应该是平账户。与这个账户相类似的是"应收账款"
【关键词】融资租赁 费用核算 会计处理规定 长期应收款 经营租赁 现行会计准则 处理原则 财务会计 财务管理 递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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