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地价需差别对待——低效土地“二次开发”补缴地价评估技术思路探讨
2013-07-15分类号:F301.3
【部门】浙江省宁波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
【摘要】要加快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必须做好相应的政策供给,合理确定不同主体间的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手段调动低效利用土地使用者二次开发的积极性。但按照现有补缴地价的相关政策,将低效土地使用者排除在改造利益分配之外,降低了现有土地使用者自行二次开发积极性。政府若强行收回低效土地重新开发,将使政府与现有土地使用者容易产生矛盾和冲突,难度
【关键词】土地使用者 地价评估 二次开发 差别对待 低效利用 收益分配机制 楼面地价 容积率 地上建筑物 国土资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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