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实现中的地租机制
2013-03-23分类号:F301
【部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要】地租以地权与使用人分离为前提,在中国农村作为媒介机制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以实现规模化经营。中国社会在国家、集体和农户之间进行地租利益划分,国家曾经依据公权长期向农民收取超额利益,农民集体通过所有权分享地租,农民通过成员权、承包经营权分享地租。地租具有吸附效应,能够有效实现农地资源利益、预先确定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利益份额。由于风险厌恶的群体性格,农民天然偏好地租。在中国农村经济活动中地租演变出反向地租、农村经济;类差地租、实物地租、融合地租、保底地租等形式。
【关键词】农地 地权 地租 分享机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法律制度研究”(编号:09&ZD043);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身份权制度研究”(编号:11BFX027)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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