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以政府令出台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13-10-15分类号:F239.45
【部门】浙江省海宁市审计局
【摘要】8月16日,浙江省海宁市政府出台了《海宁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海宁市人民政府第41号令),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海宁市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规定》明确五项内容:一是明确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要求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二是明确
【关键词】内部审计 权力机构 审计工作开展 审计工作质量 审计机关 审计对象 法律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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