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激励机制选择及制度重构
2013-03-10分类号:F276.6;F832.51
【部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要】我国独立董事职业市场未完全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还未完善,只能采取以物质激励为主、声誉激励为辅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应改变单一的津贴模式,引入多元化的薪酬组成形式。现行独立董事薪酬决定机制也应重新设计,以保障其独立性。
【关键词】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 激励机制 制度设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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