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披露的市场反应研究——以我国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为例
2013-11-20分类号:F276.44;F275
【部门】广东肇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我国2006年2月发布的新《无形资产》准则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提出了强制的披露要求。文章选取2011年我国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对新准则公布后研究开发支出信息披露的市场反应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现阶段这一信息与我国上市公司价值的相关性不强,市场对研究开发信息披露的反应不灵敏,但市场对不同的研究开发费用信息披露形式的反应有所区别。因此有必要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信息披露的具体方式进一步明确,使研究开发费用支出信息披露行为步入更为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研究开发费用 信息披露 市场反应
【基金】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一五”规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09B21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