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一点改进
2013-08-05分类号:F233
【部门】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经济管理系
【摘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八条的规定,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最低租赁付款额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应支付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包括或有租金和履约成本),加上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应当计入
【关键词】租赁会计 资产余值 租赁期 开始日 融资租赁业务 企业会计 最低租赁付款额 长期应付款 融资费用 营业外支出
【基金】山东省文化厅项目“中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2430)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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