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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准则中实际利率法的商榷——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

2013-03-05分类号:F233

【作者】骆剑华  
【部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后续计量期间,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确定其实际利息收入(利息费用)和摊余成本,并对其中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的确定方法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本文通过对该准则的详细解读,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为例,从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准则在此的商榷之处,并总结本文观点。
【关键词】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  摊余成本  账面价值  尚未收回投资
【基金】2011年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立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研究——基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项目编号:11SKU2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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