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下“交易当期平均汇率”并不适用
2013-02-05分类号:F233
【部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核算》中对外币交易折算汇率的规定是:"采用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或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财政部在2011年10月18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小企业的外币交易可选择的两种折算汇率为"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折算汇率 即期汇率 企业会计 外币业务 小企业会计制度 外币折算 职业判断能力 中间价 记账本位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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