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决定建立两家证券交易所
1992-06-29分类号:
【部门】
【摘要】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1992年4月21日以绝对多数通过了一项建立有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根据定项法律,在捷克斯洛伐克可以建立作为独立市场机构的有价证券交易所。单位和居民可以通过指定的银行和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交易的人员在交易所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法律规定,交易所将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进行监督,限制一些实力雄厚的股东、特别是大银行的影响。外国资本在交易所中的所占比重不许超过30%,以便防止外国资本操纵有价证券市场和将捷有价证券转移到国外。捷准备分别在布拉
【关键词】市场机构 绝对多数 联邦议会 外国资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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