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本分摊协议应用的几点思考
2013-02-01分类号:F275.3
【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
【摘要】在企业集团经营模式下,集团内的某一成员往往会集中执行整个集团的一个或多个功能,比如研发、采购、广告等,为此所发生的成本需要在各受益成员之间进行分摊。为使所分摊的成本能够在各受益成员的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集团应当在成本分摊之前签订成本分摊协议,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关键词】成本分摊 集团经营 税务机关 关联方 所得税法 独立交易原则 配比原则 内部交易 成本补偿 公允价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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