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下的美国信用评级机构——以司法判例为视角

2013-03-15分类号:D971.2;DD912.28

【作者】李晓郛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摘要】传统上,美国信用评级机构主张评级报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意见,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进行抗辩,实际恶意标准是最重要的保护手段。《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反映美国加强评级业监管的理念。虽然美国各级法院做法存在差异,但是现在普遍认为判断信用评级机构能否免责应基于自身在构建商事交易中的作用。作为商业言论的评级报告不一定能适用实际恶意标准,但是可以获得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于言论自由的其他保护。美国经验对中国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责任的构建和司法审判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信用评级机构  宪法第一修正案  实际恶意标准  商业言论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国际金融中心法制环境研究”(项目编号:2011JZD009);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32029)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