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职务犯罪非罪化研究——以民营中小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为例
2013-02-10分类号:D924.3
【部门】东阳荣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摘要】一、引言注册会计师职务犯罪,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29条的规定而构成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注册会计师明知企业(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却不披露(即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注册会计
【关键词】情节严重 财务报表审计 民营中小企业 审计报告 证明文件 审计业务 被审计单位 追诉标准 错报 限制解释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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