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线下交易模式的法律性质分析
2013-06-10分类号:D923
【部门】河北金融学院法律系
【摘要】P2P——个人网络信贷,随着2006年宜信的创建与2007年拍拍贷的成立而在中国迅猛发展。目前P2P的交易模式可划分为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线上交易为传统的P2P,由于其便捷、快速、无抵押等诸多优势而对中低收入者及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线下交易则与传统的P2P不同,线下交易中网络平台的角色发生了转变,由中介服务平台演变成了资金枢纽平台,网络平台不可避免地参与到了借贷交易当中。P2P线下交易的法律性质在一定的法定条件内可界定为债权让与,超越了法定条件的界限则会演变为非法集资。
【关键词】P2P 线下交易 债权让与 非法集资
【基金】201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1204009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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