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理论基础探析
2013-01-15分类号:D922.68
【部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摘要】我国当前农村环境的日趋恶化已经日益影响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法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应该以环境权为权利基础,以环境正义为价值基础,以环境信息公开为制度基础,以农民、企业和国家的共同参与为主体基础,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独特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实现农村的环境保护,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权 环境正义 环境信息公开 参与主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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