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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企业约谈”工作法和谐化解劳资纠纷

2013-09-06分类号:D922.591

【作者】叶磊  符建军  
【部门】
【摘要】今年,江苏省泰兴市劳动监察大队大力推行"先谈后查、先软后硬"的"企业约谈"工作法。"企业约谈"是指在接收到投诉举报后,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主动与涉案单位进行联系,约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劳资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交流向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案件情况、分析矛盾焦点、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并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和申辩,最后达成劳资双方均能接受的协议。实现了便捷高效地成功钝化
【关键词】劳资纠纷  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法律  法定代表人  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监察  矛盾焦点  江苏省泰兴市  投诉举报  案件情况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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