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改补充条款实务操作
2013-07-06分类号:D922.52
【部门】山东省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下称《决定》)作相应修改后,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决定》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和补充简要概括为:提高注册门槛,实行行政前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
【关键词】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 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动行政部门 公司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派遣工 劳务派遣用工 用人单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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