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必须一次性付清工资?
2013-04-06分类号:D922.5;D920.5
【部门】湖南省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问:刘某2011年3月到崔某开的饭馆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日期是2012年4月7日。合同到期后,刘某提出终止合同,并表示要到另一家饭店工作。崔某在与刘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手续时,以刘某事先未给自己打招呼,饭馆在刘某走后缺人影响营业为由,不发给刘某当月工资,提出
【关键词】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关系 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 湖南省衡阳市 附加条件 人力资源 人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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