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收益呈报方式与公允价值信息含量——基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研究
2013-01-15分类号:F23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基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考察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综合收益呈报方式变更的政策后果,对不同呈报位置的公允价值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进行了检验。研究显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利润表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呈报时存在增量价值相关性,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变动表时仅有较弱的价值相关性。这说明在展现经营结果的会计主表中呈报全部综合收益有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也说明第3号解释公告显著改善了财务报告透明度,有助于减轻投资者的估值成本,提升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本文的研究揭示了综合收益呈报方式的有用性,对投资者的认知能力进行了初步探讨,对于提升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质量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综合收益 呈报方式 透明度 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132004,7107214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1M500194);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研究中心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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