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营快递合同法律适用问题
2013-04-23分类号:D922.296;D923.6
【部门】北京物资学院劳动科学与法律学院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各类民营快递公司也应运而生,但快递服务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和矛盾,对我国物流快递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与国营邮政企业性质不同,民营快递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法设立,不受《邮政法》调整,应适用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具体受我国《合同法》调整。民营快递企业快递合同的格式条款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制定,并根据《合同法》来分析它的效力。鉴于快递服务合同双方作为一般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相等,应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关于市场交易主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果快递企业违约,没有将邮件安全送达目的地,应按照邮件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关键词】民营快递 合同 法律适用
【基金】北京市社会信用与社会保障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经济;劳动法制建设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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