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须谨慎
2013-05-15分类号:D922.294;F713.32;G229.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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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视购物作为对传统商业模式的补充,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已被不少消费者认可。但由于商家的良莠不齐和监管盲区等原因,一些恶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视觉忽悠消费者2011年6月3日晚,齐芬刚打开电视便看到了一则电视购物广告:以198元的超低价限量发售50只原价598元的多功能电饭煲,售完为止。其间,有人不断反复演示10种功能,还有数名消费者的现身说法。心动的齐芬立刻订购了
【关键词】电视购物 消费者权益 齐芬 传统商业模式 限量发售 监管盲区 数名 双倍赔偿 品牌化妆品 拍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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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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