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与职工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2013-01-06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1996年11月,郑某进入某集团公司物业分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5月30日,该集团公司宣告破产,但部分下属分公司和分厂仍继续经营。2008年1月4日,原告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在申报工伤过程中,郑某与物业分公司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郑某于2008年9月7日以物业分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008年9月16日,郑某又追加集团公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宣告破产 劳动争议 被申请人 《破产法》 营业执照 破产程序 用人单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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