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制度价值与规则检讨
2013-02-20分类号:D922.291.91;D922.287
【部门】吉林大学法学院
【摘要】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概念生成与监管入法,既是商业组织历史发展的惯性所致,更是现代公司法追求融资便捷与投资者保护的竞争压力使然。非上市公众公司承载价值多元:细分了我国公司类型的制度性架构内涵,兼顾了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短板与民间资本投资的通道不畅的两难困境,推动了场外市场的建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创新性地采纳了合格投资者、储架发行、小额融资豁免机制,但条款设计的管制色彩与推动融资的立法初衷之间似乎不一致。非上市公众公司私密性与公众性结合的特性,内在地要求立法设计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与适度的监管规则。
【关键词】非上市公众公司 合格投资者 融资豁免 适当监管
【基金】2012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经济全球化中的公司法变革——融资趋同与治理存异”[项目编号:CLS(2012)D157];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中民间借贷规范化研究”[项目编号:12YJC820014]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