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部分股权权能问题研究
2013-09-15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吉林省法官培训学院
【摘要】股权的权能能否部分转让,已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看,股东均不能部分转让股权权能。股权的特征和股东的法律地位性质决定了股权的权能不能分离转让。股权权能部分转让不仅将导致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分离,而且易引发公司履行义务的困难,同时也不具有实践可行性。股权的权能转让不同于一般民事权利的转让,它是一种集物权、债权为一体的复合性权利,只能是公司股东所享有的,仅可以概括转让、不能分离转让的权利。不能因为充分尊重股东个人的权利而牺牲公司的整体利益。
【关键词】股权 部分股权权能 转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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