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阐释
2013-02-05分类号:F233
【部门】华润雪花啤酒〈南京〉有限公司
【摘要】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对于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应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而恰恰就是这个简单的问题,却让准则的制定者掉入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陷阱。本文通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剖析,指出准则存在的错误及其根源,以期在准则的修订中能够得以更正。
【关键词】租赁准则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内含利率最低租赁收款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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