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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运用之我见

2013-03-05分类号:F233

【作者】荣树新  
【部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系  
【摘要】一、"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内容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对此笔者认为不妥。因为企业至少在每年末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财产清查,对各项财产物资发生的盘盈、盘亏和毁损进行账务处理,使账实一致,所以如果存在固定资产盘盈就会是当年的固定资产记录的差错,而不会是以前年度差错。此情况根据《会计基本工作规范》进行调账即可,不应涉及以前年度损益。因此,笔者建议对固定资产盘盈恢复原账务处理方法,即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关键词】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会计  账务处理方法  以前年度损益  盘亏  财产物资  进项税额转出  调账  计入固定资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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